朝蘅也明白过来,脸上飞快的闪过一丝羞赧,松了手不再挽留。
或许她想错了,这烙印并非字面意思。
张承乐非常淡然的坐在一旁舂药,修长的骨节分明的手紧紧握着石杵,将某种带刺的植物捣成汁液。有些许暗绿色的汁水溅出来,在地上留下浅浅的痕迹。她仿佛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,丝毫不在乎身边还有个活人,眼睛就只盯着石臼。
朝蘅走到她身边站着,看了一会儿也没分辨出她用的是什么草药。
直到那带刺的植物完全被捣成汁液和糊糊,张承乐才抬起头来,轻飘飘的瞥了她一眼。
“把手伸过来。”
朝蘅不疑有他,直接伸了手过去。
张承乐苍白的脸上才露出一丝满意,她拿了银针刺破朝蘅的指尖,捏着她的手指往植物汁液里滴了几滴血。
只见那鲜红带着点金光的血珠迅速溶了进去,将那一石臼的深绿汁液染成赤红之色。这明明不符合混色的常规,但是却又让人挑不出毛病。汁液的表面冒了几个泡泡,张承乐将它倒出来,盛在一只青铜器里。
她又往里面加了点东西,朝蘅认不出,只能在心里惊叹。
“你这麒麟血倒是纯净的过了。”张承乐回头,眼里多了几分惊讶之色。
朝蘅不做声,因为她听不懂什么意思。
眼见张承乐拿出一套银针,她才反应过来师傅所说的“烙印”其实是纹身。
纹身和真烙印相比,显然疼痛程度会轻得多,而且还不容易感染。朝蘅松了口气,按照吩咐坐在床榻上,褪去了上半身的衣物,露出洁白的皮肉。
十几岁身体其实应该开始发育了的,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张家人体质的原因,她这具身体显得比同龄的普通人瘦小的多,胸口甚至都没多少起伏,单看身材连少女都算不上。
唯一值得骄傲的就是她那一身练出来的高密度肌肉,看着没啥虬结的粗线条,但是摸起来却能感觉的到这具身体的力量。
张承乐捏着银针在火焰上炙烤,而后让她躺下。
这只麒麟是直接纹在朝蘅右侧上半身的,从肩膀开始,张牙舞爪的在她的身上蔓延。她皮肤太白,这纹身便呈现出火焰般的金红色,美丽的让人惊叹。
银针刺入皮肉的感觉虽痛却不难熬,朝蘅盯着房梁,走了神。
神秘的汁液混合着她的血,在她的身体上留下痕迹,不知道是好还是坏。
纹身是极其耗费体力的,更何况纹的还是一只复杂的麒麟。张承乐收针的时候,额头都蒙上一层细汗。瞧着在女孩身上蔓延开的金红麒麟,她眼中似有惊艳,又有几分惋惜。
那麒麟很快便消失了,只剩下顺着纹路的血痕。
“三日内不要碰水,回去吃一剂药,早晚各煎服一次。”她起身去柜子前抓药,包了一个小方包扔给身后的人。
不需要回头,竟是已经知晓朝蘅穿了衣服过来。
“多谢。”披头散发的女孩提着药包,从她身边径直走向门口,没有回头。
张承乐皱着眉,最后叹息一声。
从这一只麒麟纹身开始,沉寂多年的张家,完全为这个年轻的孩子敞开了怀抱。只不过,太过于优秀,也不知道是福还是祸。
至少,她担任绘师这么多年来,纹出如此璀璨的火麒麟的,还真只有这个名叫张朝蘅的孩子一个。
纹身,老九门里佛爷的是朱砂加鸽子血,而我瞎编了阿蘅的纹身成分。这段时间写毕业论文写的头秃,深夜跑来更一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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